(记者宋明珠/台南报导) 发布日期:2007年1月15日
台南市政府表示,文化中心广二停车场自96年1月15日起实施停车收费,停车费率依台南市公有停车场管理自治条例规定,路边停车小型车以计时收费每小时新台币二十元,月次票新台币三千元,停车收费时间为每日上午八时至下午十时,例假日照常收费。
台南市政府为纾解东区停车需求,已於日前完成位中华东路三段452巷「文化中心广二停车场」之改善施工,该停车场位於台南市文化中心西侧台糖酒店旁,可提供52格小客车格位及44格机车格位,欢迎民众能多加使用。
为维护台南市容景观及交通顺畅,台南市政府特呼吁民众配合并善加利用停车场,切勿违规停车,既不会影响交通,也不会被罚。改善交通,大家一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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